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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电站项目核准(含燃煤、燃气、农林生物质、垃圾、沼气、余热余压等)

收费标准:不收费      事项名称:火电站项目核准(含燃煤、燃气、农林生物质、垃圾、沼气、余热余压等)
审批依据: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2015年本)的通知(辽政发〔2015〕7号)第二条第3款,火电站,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。